| 凌云县开展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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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0 09:47 文章来源:凌云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凌云县开展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结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打击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有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百经字[2008]229号文件通知精神,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并组织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了由罗贵斌局长担任组长,黄洪任副组长、市场运行股、市场建设股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全面地到县城及各乡(镇)开展此项活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宣传工作方面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能用时了解开展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内容及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知识,我局协调县广播电视局在电视收视黄金时段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等知识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利用商务执法车、车载宣传装置、悬挂横幅、张帖标语、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力争使专项整治行动知识提以深入人心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增加了认识,提高预防、监督、举报食品生产、销售各环节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组织开展整治工作方面
我局根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开展好各项工作,由于凌云县没有登记在册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我们的工作重点放在对销售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检查组分两组开展工作,由副组长带队分到划定的区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抓好日用品配送企业及四个较超市的检查工作,确保上述企业部门销售的产品均为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产品。检查中没有发现销售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的商品。
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查到存在的问题
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虽然没有发现存在销售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商品,但销售企业在进货销售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销售企业的销售人员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生产的商品的区分能力较低,进货时对这方面的防范意识较薄弱。
2、销售企业对进货商品的相关凭证的索取、保管、归档等工作尚未形成制度化、范围化,不利于商品进货渠道的溯源。
3、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主动索取发票的意识淡薄,一旦出现问题产品不利于维护权利。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为了做好打击食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得到有效的落实,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生产者、销售者及销费者的自律意识、法律意识、防范意识。
二是加大对生产者、销售者对使用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认识程度。
三是进一加强对销售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帮助销售企业建立台帐制度,使销售企业在进货销售中做到主动索取相关票据,并做好归档工作,以便实现对销售商品的及时准确的溯源。
凌云县经济贸易局
2009年2 月2 日
● 腊正军 王运明 |